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112019053100926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 用地单位: |
金平区教育局 |
| 用地项目名称: |
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配套工程-体育广场) |
| 用地位置: |
西港路东侧 |
| 用地性质: |
体育用地/社会停车场(体育设施,A4/S42) |
| 用地面积: |
10000.61平方米(15.001亩) |
附图: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