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19052902603号 |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 发证日期: |
2019年5月29日 |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凤半岛环线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
| 建设位置: |
安居西路(金凤路—安居路)和西河路(安居路—长旺南街)及道路外绿化、明渠,长兴南街(安居西路—安居路)、长旺南街(安居路—西河路)、安居西路南侧 |
| 建设规模: |
安居西路和西河路总长度约2460米,宽度20米。长兴南街和长旺南街总长度约460米,宽度20米。排涝泵站总建筑面积789.45平方米,围墙12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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