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用评价规则,经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确认,我局高新分局、华侨分局对辖区内4家商标代理机构和7名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商标代理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向管辖分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当签署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何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463965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高新管委大楼一楼115综合监管二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侨试验区分局
联系人:黄同志
联系电话:0754-89991702
联系地址:华侨试验区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T3栋214房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