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汕头保税区召开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推进会,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胜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工信局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保税区党委管委有关领导、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辖区低效产业用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全区上下尤其要深刻认识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中心城区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深入挖掘现有低效用地的潜力,破解制约保税区发展的空间问题,推动汕头保税区加快振兴发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千方百计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近期,汕头保税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订了《汕头保税区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实施意见》,计划通过限期开发、追加投资、转型升级、建设厂房、鼓励流转、协议收购等方式盘活利用现有低效产业用地。下来,要充分考虑宗地特性,对各类低效产业用地分类实施再利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低效用地再利用工作。对清理出来的低效产业用地有使用意向、处置难度较小的先予处置,争取成熟一宗,处理一宗。各个低效产业用地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确保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区内低效产业用地摸查、认定和再利用及相关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加快土地资源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产业用地供应及供后监管机制,实现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常态化,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纳入项目投资发展协议。四是要强化联动配合。要加强与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工作更好更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