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上午,汕头保税区举行党委管委常年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胜全为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任书。党委管委领导,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仪式。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汕头保税区党委管委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推进汕头保税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正确方向,当好依法治区参谋助手。法律顾问要运用好法律专业知识,围绕党委管委中心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帮助党委管委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全方位提高履职能力。
会议强调,要用好法律武器,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坚决摒弃“权大于法”的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推动形成行政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多向法律顾问请教,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法律顾问的辛勤劳动和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区,推动法治建设水平上新台阶。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和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养,不断开创汕头保税区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保税区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