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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海关总署加贸司和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在成都召开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计工作会议。加贸司、两区协会领导,全国各保税区、自贸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132个管理机构派员参加会议。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国办发〔2015〕66号)的要求,加贸司委托两区协会开展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价,充分调动各区域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积极性,继续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指标体系设计上,立足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法规,结合新发展理念,在考虑规模、数量等传统考核指标基础上兼顾反映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绿色和新兴业态发展、周边辐射带动等方面工作成效,并结合东、中、西部不同区域发展定位,既要体现整体共性要求,同时要兼顾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地区的区域发展特点,力求真实反映区域发展状况。
当前,绩效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正由两区协会组织制订并上报海关总署批准实施,争取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每年评估结果将上报国务院。会上,中国(上海)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对指标体系及填报要求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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