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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保税区维泽医药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位于保税区B12-1-1地块“苯扎氯铵医药原料合成厂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保税区维泽医药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苯扎氯铵医药原料合成厂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02.75㎡(地上2402.75㎡、地下51.01㎡),计容面积:2560.53㎡(不包括地下面积)。各单体建筑为:1车间:2063.94㎡(甲类,4层,建筑高度:23.8米,),2辅助房(丁类):79.0㎡(丁类,1层,建筑高度6.3米), 3仓库:208.8㎡(甲类,1层,建筑高度9.3米)、4地下消防水池及事故收集池:51.01㎡ 。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B12-1-1地块
公示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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