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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市为民人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汕头保税区B13-2-1地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二期扩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市为民人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268.3㎡,计容面积:12994.3㎡。各单体建筑为:1.①号厂房及附属房:4077.2㎡(单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23.6米,),2.②号厂房:5191.4㎡(5层,建筑高度23.6米)。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B13-2-1地块
公示日期:2017年7月1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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