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提升工商部门履职效能,更好地服务保税区经济发展,结合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工商分局特提出服务保税区经济增量提质若干措施。
一、围绕招商引资工作,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发展
1.健全重大项目靠前服务机制。对保税区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主动提前介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全程跟踪服务,加快企业投资落户进度,切实当好企业发展的“吉祥三保”。
2.建立领导挂钩企业联系制度。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的统筹督办,协调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为企业落户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3.深化商事改革措施。全面执行企业注册资本、“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探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住所登记模式,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放宽“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登记条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4.提升工商注册效率。认真落实“马上办、马上就办、马上办好”的服务要求,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做到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
5.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施预约服务,不受节假日、双休日、午休时间限制,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6.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推行“网上登记、双向快递”服务,通过电子邮件及即时通讯软件与企业建立即时对话模式,及时解答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等问题及相关资料的传送,准确指导企业相关业务资料的先期准备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及质量。
三、围绕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7.拓展“助企融资”服务。开展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三大融资服务,拓宽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支持企业盘活资产,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帮助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现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积极支持企业股权出质登记,使股权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提高股权资产效益。
8.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指导企业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企业取得申请上市的主体资格,推动企业通过申请上市显现实际经营规模,协助企业出具资信证明,服务企业在A股、“新三板”、“华侨板”挂牌融资。
9.支持企业升冠省级名称。凡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可以申请冠省名。对于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冠省名;近三年中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有驰(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列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的企业,冠省名注册资本不受限制。
四、围绕创新发展驱动,推进商标品牌带动战略
10.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引导支持辖区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以商标品牌创建带动企业实际经营规模提升,通过自主品牌创新带动提升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助推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发展规模。
11.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建立驰著名商标企业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并支持企业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2.落实商标品牌奖励政策。按照《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汕头市财政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协助2016年9月1日起首次获得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或成功注册国际商标、农副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奖励扶持。
五、围绕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13.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指导企业增强诚信经营意识,鼓励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重点企业予以优先推荐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增加企业投标竞争筹码,扩大市场影响力。
14.扎实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服务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维护良好信用记录。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强化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现“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努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