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保税物流中心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汕头保税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4691.13㎡,各项单体建筑面积为,①仓库A:28265.76(4层,建筑高度:23.8米),②仓库B:28265.76㎡(4层,建筑高度23.8米),③仓库C:28265.76㎡(4层,建筑高度23.2米),④综合监管业务楼:8081.85㎡(6层,建筑高度23.9米),⑤罚没仓、查验平台592.0㎡(1层,建筑高度7.0米),⑥监管用房:860.0㎡(包括外卡扣和内卡扣雨棚面积),⑦垃圾收集站兼工作人员休息室:120.0㎡(1层 ),⑧配电房:240.0㎡(1层 )。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C09、C10地块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pdf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