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我区主动协调,抓紧谋划,倒计时推进建设物流中心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市府已成立“推进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已成立“推进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税区管委会,牵头协调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保税区管委会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相应成立了“汕头保税区推进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工作小组”,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外出学习调研,制订工作方案。去年底及今年4月,管委会领导带队,会同汕头海关、汕头保税区海关前往广州、顺德、东莞和深圳等地海关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调研,学习借鉴各地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投资、建设、验收、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阶段来,管委会主要领导蔡佩侬同志先后四次主持召开区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关于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勘探设计、招标、环评节评、供地建设、资金筹措等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有关事项。
3、确定物流中心总体建设方案。B型物流中心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其建设和运营涉及海关、财政、国税、外汇管理、商务、国土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区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修编,初步确定物流中心规划建设方案,包括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模式,以及基础设施、监管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内容。
4、积极与市国土局、法制局沟通联系,研究保税物流中心供地问题,启动招拍挂程序。近期,我委积极与市国土局、法制局沟通联系,研究保税物流中心供地问题。现市政府已同意保税区管委会作为汕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供地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相关土地出让资料已报市土地交易中心,近日已上网公告,正式启动招拍挂程序。
5、确定招投标代理机构,落实保税物流中心(B)型勘探、设计及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勘探设计和工程施工等都需进行招投标。目前已确定项目建设总体招标方案,并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设计招标代理工作。近日已启动招投标程序,上网公告。
6、4月27日,李耿坚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赴东莞、佛山学习调研的情况汇报。要求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担当意识,互通互联,扎实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顺利通过验收。要求对项目相关工作应统筹考虑,同步并联进行。项目可研报告、土地出让、报建、施工等环节、程序,市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力,能同步的同步,能并联的并联,切实提高效率,尽量缩短时间,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7、确定由财政投入资金建设。B型物流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是项目建设的首要问题。管委会初期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采用PPP模式,政府财政投入及政府先行投入、边建设边寻找社会资本合作等四个方案。通过充分研究论证,征求市直相关各职能部门的意见,从项目建设时间、运作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量,最后确定由政府财政先行投入的方案。在市政府及财政、经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基本落实资金来源,主要由省发行的地方债资金、上级扶持及保税区财政自筹等三方面构成,以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