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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市容轻机械设备配件有限公司节能型食品包装设备生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该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市容轻机械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审查
项目类型:节能型食品包装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32㎡,各项单体建筑面积为,①厂房: 1049㎡(1层,建筑高度9.3米),②办公楼1183㎡(3层,建筑高度10.3米)。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C12-5地块
公示日期:2016年2月2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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