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区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强化措施,统筹推进,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力建设阳光法治服务。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据初步统计,至今我区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54条。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如下:
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月份我区发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3月份公开2015年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10月份公开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表和2014年保税区管委会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在保税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项批前公示、保税区污水输送干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10万吨油化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前的公示、天誉食品有限公司在保税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项批前公示、汕头市天誉食品有限公司进口食品加工仓储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前的公示、汕头市晟涛印刷厂及配套项目修改规划总平面审查前的公示等。充分保证企业和供应商们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信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者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所有中标结果也均都在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关于保税区各项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活动信息,都以新闻报道、公报、网站信息等多种形式发布。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完善保税区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政策解读
为了让企业和公众更及时的了解国家政策法规的发布,我区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在信息网站上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等政策法规。另外保税区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也公开进行宣传,召开宣讲会,发送宣传册,公布于信息网站。
三、制度机制建设
规范信息发布,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根据市政府要求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审查规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