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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
  • 2015-09-09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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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于6日上午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三大发展目标:一是增强科学发展内生动力;二是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是发挥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

        通知提出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其中提到要整合类型: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

        通知还提出近期(2015—2016年)、中期(2017—2018年)、长期(2019—2020年)三大实施步骤。近期目标包括: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严格新设审批,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推动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联动发展,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通关一体化格局等。

        内容详见中国政府网或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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