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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汕头保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汽车加气站设计方案的申请事项,现就规划设计方案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项目类型:汕头保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汽车加气站项目
建设规模:加气站房建筑面积:147.6㎡(1层、建筑高度4.2米,),加气罩棚面积800㎡(20米X40米;顶部投影面积),加气站围墙。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E16路北侧F02地块
公示日期:2014年11月7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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