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汕头卜高通美工业园扩建项目
投资总额:1.5亿元
建设单位: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保税区B02&B05地块
项目四至:本项目所在地北面为保税区综合用地,南面为金光高科有限公司,东面为三宝光晶云母科技有限公司,西面为汕头市双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塑料制品业,扩建
项目拟投产日期:2012年10月。
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汕头卜高通美环保科技园”位于汕头保税区,是专业从事可再生塑胶资源研发生产的循环生态工业项目。首期已于2009年12月全面投入使用。2011年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工业园二期项目。项目设计建筑面积120985 m2,规划建设物流中心1栋、科研大楼1栋、厂房10栋,建设期预计为1年。一二期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有效产能为206990吨/a,包括:注塑制品年有效产能为11294吨/a ,ABS/PP/PS/PC/PLA/PET料粒年有效产能为193104吨/a,PLA/PET片材年有效产能为2592吨/a,合计年有效产能为206990吨/a,年产值预计20亿元人民币。项目投产后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7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0d/a、废气排放量为109821.6万Nm3/a。项目建成后,将在工艺流程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后江湾海域。所有工艺废气均通过相应处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噪声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固体废物送往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措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表1 本项目扩建后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去向一览表
污染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来源
|
污染物去向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回收料分拣生产的清洗废水
|
生产过程
|
经自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江湾报税混合排污区
|
生活污水
|
特征污染因子为CODCr、NH3-N
|
办公、食堂
|
经管道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濠江口临海工业排污混合区
|
|
废气
|
工艺废气
|
非甲烷总烃、粉尘
|
生产过程
|
处理达标排放
|
食堂油烟
|
油烟
|
公辅工程
|
处理达标排放
|
|
噪声
|
设备运转时的噪声
|
——
|
——
|
|
固体
废物
|
塑料焦化胶头、洗拣剩余危废、过滤网、吸附粉尘、废活性炭
|
生产过程、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废弃塑料原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
|
生产过程、包装
|
废品回收站回收
|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交环卫部门处理
|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建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估算,利用模式模拟预测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了解项目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在网站http://www.fukutomi.cn/About.Asp?id=15点击下载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1、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廖先生;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保税区B02&B05地块 电话:0745-89816500;电子信箱:alen118@126.com
2、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李先生;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4571;传真:020-84039093;电子信箱:eeslyc@yahoo.com.cn。
查阅期限:10个工作日内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0个工作日内
汕头卜高通美实业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1年11月1日
汕头卜高通美工业园扩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