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支持广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力推动粤东地区外经贸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结合保税区的发展实际,现将其中工作举措摘录如下:
工作举措
(一)抓好规划建设
1、争取将《意见》提出的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纳入我市“十二五”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将《意见》提出的“支持粤东地区与台湾产业对接”所涉及的粤台合作南山湾科技园、粤台商品交易物流中心、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汕头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和“扶持支柱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等所涉及的产业、重点项目纳入《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制订实施“四大计划”,推进汕头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
(1)加大转方式调结构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建设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联合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制订《汕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汕头市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汕头市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和《汕头市海洋综合开发计划》。
(2)组织开展《汕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1-2020)》和《汕头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论证工作,推动我市物流业的发展。
(3)编制实施《汕头市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行动计划》、《汕头市促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汕头市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汕头市八大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促进汕头工业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3、大力支持汕头产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出发,结合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全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大力支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汕头分院)、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粤东分中心和4个国家级专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形成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汕头分院、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粤东分中心为龙头,国家级专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省、市级专业技术检测服务平台为节点的检验检测体系,确保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为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为政府履行职责和推动汕头乃至粤东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抓准服务项目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立足各单位职能,体现汕头特色,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靠改革、靠开放、靠创新,攻重点,破难点,务求工作实效。
1、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新格局
加快城市空间和功能的战略性优化,实施强有力的投资拉动,精心打造“一核多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全力构筑融山、水、过海隧道和现代化城市景观于一体的“一湾两岸”的城市形态,积极融入“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确立以汕头为龙头和中心的广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地位。
2、打造粤台合作平台
(1)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重点打造粤台物流园区、粤台合作南山湾科技园、粤台海洋产业园区、南澳实验区等载体,争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汕头先行先试,全力吸引外国财团和台湾企业来汕头落户。
(2)加快推进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加快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配套建设,形成优良投资条件,吸引和争取更多台商进园投资兴业,努力把创业园建设成为汕台农业产业对接互惠双赢的先行先试平台。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全方位招引台湾农业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农民进园创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汕头市范围内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的台商享受国家、省和潮南农民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3)构建台湾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设,配套完善流通服务功能,努力打造成为汕台两地农产品展示、推介和销售服务的新平台。以汕头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为载体,争取对台小额贸易支持,扩大两地农产品流通和交易,促进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壮大,把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成为粤东地区台湾农产品的物流集散中心。落实中央关于台湾水果进口我省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台湾农产品拓展销售市场。加强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产品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农业地方标准的修(制)订力度和水平,推广农业地方标准,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提高市场竞争力。
(4)打造区域会展中心。加快筹建大型会展中心,以满足快速发展的会展需要,为我市打造粤东会展中心城市提供硬件基础。利用汕头作为粤东及闽粤赣协作区中心城市,处于泛珠三角区和海西经济区的重叠覆盖地区,为我省对台最前沿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吸引知名品牌展会落户汕头。依托汕头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玩具动漫、文具、化妆品等优势产业。举办和培育品牌专业展会,扶持壮大已有一定基础和知名度的中国(汕头)国际食品博览会和中国澄海国际玩具礼品博览会等展会。
(5)缔造汕头亿吨大港。一是加快广澳港区和华能海门电厂粤东煤炭中转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重点加快推进汕头港广澳港区建设,敦促项目业主加快广澳港区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2万吨级石化码头、海门港区石化码头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二是加快广澳港区口岸“一站式服务”综合办公楼等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监管设施,发挥广澳港区在粤东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粤东地区物流业的发展。三是利用汕头港开通对台海上货运和客运直航的契机,适当放宽经营范围,积极扩大融台贸易,助推融台经贸交流,努力把汕头港建成广东对台贸易和参观旅游、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与沟通的一个纽带。
(三)选准对接启动项目
1、推动汕台产业对接。利用国家质检总局支持粤东地区与台湾产业对接的意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划布局,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业发展重点以及我市与台湾两地产业发展及两地产业链的互补延伸需要,选择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与台湾开展产业对接。在电子信息业方面,可选择针对台湾电子信息产业较具竞争力的新型元器件、半导体制造、光伏电子、数字视听产品、笔记本电脑等产业与台湾进行对接;在装备制造业方面,可选择对台湾装备制造产业较具竞争力的精密机械、数控机床、输配电设备、汽车零配件等产业与台湾进行对接。从而提升我市的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层次,补强完善我市的电子信息产业链和装备制造产业链。
2、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落实服务载体,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服务企业。实行 “一站式”服务制度,落实重点项目挂钩联系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完善“企业项目审批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网络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提高企业应对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扶持和培育外贸经营主体,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退税、信贷、保险、税费减免、口岸通关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各种服务机构的作用。
3、抓实政策执行。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先、发展为重”工作原则,把落实《意见》作为全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出台的6大项22条款政策措施的深化和拓展,体现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纵深性,进一步提升服务的功能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