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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监管条件HS编码项下商品(以下简称“新增法检”商品)设置的过渡期届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新增法检”商品过渡期满后,取消部分HS编码项下商品出境监管条件(详见附表),其他HS编码项下商品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检验检疫。
国检局保税办提醒保税区各相关进出口企业,请各进出口企业做好准备,按要求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开展有关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出口商品顺利通关。
附件:取消出境监管条件的部分HS编码调整表.xls
保税办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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