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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学习宣传贯彻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2009-12-28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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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深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对保税区政策、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以及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探索和实践出一套既符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又能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的做法,为保税区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为检验检疫在这一特殊区域的执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保税区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出入境货物实施了严密的检验检疫监管,取得很好的成效,有效地把住国门,对改善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以及促进保税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汕头国检局检验检疫工作在汕头保税区地位和作用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税办事处结合区内的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今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20多个省局和有关单位领导对《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改稿)》进行讨论修改,可以说,将要出台的《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填补了检验检疫在保税区历史的空白(海关有监管办法);修改后的监督办法是根据《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该办法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特殊监管区域和现代物流的健康快速发展有重要意义。我们期盼通过省局要求国家局尽快出台《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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