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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海关积极推进 加工贸易综合治税工作取得成效
  • 2009-12-03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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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保税区海关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关区加工贸易业务量不断下滑和加工贸易税收可能下降的严峻形势,在强化税收征管和优质服务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关税收应收尽收,加工贸易综合治税初见成效。1-9月份,关区加工贸易业务量虽然减少,但仍办理内销征税61份,合计征收税款人民币410.51万元,同比增加1.03%,内销征税水平0.081,同比增加68.8%。主要措施有:     一、认真落实总署、汕头海关相关扶持措施,加强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政策宣传服务工作     注重宣传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从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征税方面下功夫,挖掘和拓展税源。一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举办综合治税现场咨询会、送政策上门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刺激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意愿;二是简化手续,缩短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内销征税业务的时间,帮助降低内销成本。如辖区内一家企业汕特建新塑胶有限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主动申请加工贸易货物内销,今年1-9月份就申请料件内销货值20.6万美元,共征收税款34.8万元。     二、加强部门间联系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加工贸易部门和稽查部门联系配合,发挥联动效应,采用核查、稽查相结合方式对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全面核查,以查促税。今年5月份,保税区海关政工监审科内控部门、保税区业务监管科加工贸易部门和稽查科通过协作,查明一家企业存有相当数量的节余料件,最终对节余料件作补税处理,补征税款207万元。     三、加强风险监控分析,提高核查有效性和针对性     保税区海关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监控分析和处置技术运用于保税加工监管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对保税料件(含不作价设备)的动态监控分析并进行核查。如开展国家减免税政策调整过渡期不作价设备专项督查,对海关总署公告〔2008〕29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时发现,汕头桦晖木业有限公司D60149350001手册项下不作价设备“木工横式带锯机”属列名不享有关税减免商品,共补征税款0.48万元。     四、加强对保税货物的监管核查、审价、磋商力度,力争做到税收应收尽收 一是加强对合同备案环节单损耗的审核,规范管理,消除高报单耗风险。二是加强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核查核销工作,同时要求辖下所有联网监管企业开展1次自查。如欧特龙塑胶有限公司共清理出有价值边角料155吨,共征补税款8.4万元。三是加强对边角料边角料是否有利用价值的核实,对企业放弃但仍有一定价值的,尽最大努力同企业磋商,要求企业主动补税。如对汕头桦晖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边角废碎料,以前企业一直都申请放弃,经保税区海关多次磋商,企业最终主动申请废碎料补税,上半年共补税3批次,税款2.1万元。四是加强对边角料取样、审价、磋商力度。如今年7月对华南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申请内销的边角料废电线等,要求企业提供货样进行审定,通过实物审定,并同该司进行价格磋商,最终补税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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