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保税区海关通过“三个加强”积极协助 汕头保税区申报为综合保税区
  • 2009-12-03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汕头保税区经济发展,发挥粤东经济发展带动和辐射作用,自去年底汕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汕头保税区申请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以来,保税区海关全力协助,积极配合推动申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调查研讨,谋划保税区发展新思路     作为粤东唯一的特殊海关监管区域,汕头保税区经济发展带动和辐射作用尚不明显,区内保税与非保税企业并存,发展现状与综合保税区的条件存在一定差距。为寻求汕头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的最佳途径,保税区海关联合保税区管委会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征询保税区内企业,研究扩大经济总量办法及综合保税区设立后企业的发展模式,取得企业的大力支持;二是走访粤东较大型物流、加工贸易企业,征求对综合保税区设立和发展思路的意见,探求有利于发挥粤东经济发展辐射作用的模式;三是学习厦门、海口、大连、张家港等地特殊海关监管区域的发展经验,结合汕头保税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经济发展新途径。经过大量的调查、分析、研讨,提出了“将保税区地域同等面积调整到青洲盐场,并申请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强与广澳港码头联系和互动,建设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金融服务、检测维修、展示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殊海关监管区域,提升对粤东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思路,得到汕头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服务,促进保税区经济发展     去年8月底《汕头海关促进汕头保税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后,保税区经济发展呈良好态势。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保税区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面对经济发展的困难,保税区海关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促进的力度,促进保税区经济的发展:一是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解读《汕头海关促进汕头保税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加强与广澳港码头联系,引导企业更好运用“区港互动”政策,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二是针对保税区最大保税仓储企业在经营“大功率发电机组”时因贸易价格远低海关参考价而不敢拓宽市场的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分析对应海关税号和世界各知名大品牌发电机组型号的划分原则,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将对应发电机组功率为“375kVA<输出功率≤2MVA”的税号8502131000一分为二,即375kVA<输出功率≤1100kVA为一功率段归入一个税号、输出功率1100kVA<输出功率≤2MVA划分为另一功率段归入另一税号的建议。据企业预测,该建议如获总署采纳,每年将可增加近1千万美元的进口额。三是为企业建言,针对保税区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产成品因外汇、国税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无法与汕头关区外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直接结转、因而不得不采取“香港一日游”增加成本的问题,保税区海关把握上级部门收集广东省政府于8月召开的外经贸会议材料的机会,积极反映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加强协助配合,支持保税区顺利申请升级     为支持保税区尽快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保税区海关积极与汕头海关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助保税区做好申报工作。一是细心校正保税区外贸经济总量,搜集保税区企业在保税区外报关的进出口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度。二是对海关总署关于征求设立综合保税区相关条件意见文件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汕头保税区是汕头乃至粤东唯一特殊海关监管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并有利于汕头保税区申报升级的意见建议。三是积极与总署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海关总署的支持和指导,使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目前,汕头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的申请已顺利报送海关总署研究。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