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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行新消防法专题讲座
  • 2009-04-01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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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3月26日下午,区防火委员会举行新《消防法》专题讲座,邀请市消防局肖警官主讲。内容主要是对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消防法》解读和有关防火救援、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常识。管委办公室、经发局、公共事业局、安监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大楼管理处和物业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及区内各企业负责人、消防管理员和义务消防员共100多人到会听讲。     专题讲座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欣荣主持。肖警官授课内容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是从新《消防法》修订背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变化出发,将现行《消防法》与新《消防法》进行对比,着重讲解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个主体的消防工作责任;第二部分是以我市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为实例,剖析火灾事故的起因、人员伤亡原因,讲解在火灾中如何开展逃生自救和灭火救援。授课形式新颖趣味、内容生动贴切,与会人员深受教育与启发,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新《消防法》的学习和研读,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和再培训。     区防火委主任程龙超听取讲座后,强调指出:2008年我区消防工作虽取得较好成绩,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新年至今已发生了5次草地火险,特别是在2月12日、3月19日发生的2次较大火情,幸好消防官兵与公安分局、园林公司、无语公司、洛斯特公司、高田仓库、联亿公司、荣豪公司和万顺公司等有关人员积极参与灭火救援工作,及时扑灭火情,使火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而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切实做好火灾隐患的防治工作,要以新《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新《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确保我区继续保持零火灾伤亡事故。   区安监局 郑尊义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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