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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月5日下午,广东国检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开展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年的视频动员大会。汕头国检局保税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广东局领导在大会上的重要性讲话精神,以及汕头国检局孙局长提出的五点要求。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大家提高了对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大家表示,一定要明确当前食品进出口质量安全责任,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把各项整治工作纳入“质量安全年”活动中去。第一把手要亲抓,各科室分工合作,制订措施,查缺堵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抓紧抓好今年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年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汕头国检局保税办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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