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保税区各进出口企业: 2007年底,在广东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提出,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三个所有”,即:“所有出口商品都要纳入监管范围,所有出口商品都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所有关于人身健康安全的出口产品的设计都进行再审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有效遏制逃漏检行为,广东检验检疫局已于2007年底在全省启动实施全申报工作,汕头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将于近期使用广东检验检疫局统一的全申报平台开展全申报工作。 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全申报管理规定,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所有出入境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包装物、铺垫材料、赠品、展览品以及邮寄物等物品均纳入全申报管理。 汕头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对上述物品的申报人实施备案管理,并参照《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未备案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备案手续,已备案的企业应尽快安装软件或将现使用的软件升级(软件的安装与升级请跟软件开发商联系),并依照有关规定向汕头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申报。 汕头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 2008-3-20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