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国务院同意汕头港广澳港区对外开放
  • 2007-06-28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6月4日,国务院同意汕头港广澳港区一类口岸开放的申请。广澳港区口岸开放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将为汕头市发展港口经济注入巨大动力,为汕头市打造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型海滨城市提供了有利条件。近期,国家各口岸查验单位将对广澳深水港码头进行全面验收。通过验收后,广澳港区将成为长期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广澳港区疏港铁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报告也于6月26日通过省、市专家的评审,计划将与拟建的厦深线潮阳站接轨,引入广澳港区。
        1999年5月24日,海关总署同意将广澳深水港码头作为汕头保税区专用码头。八年来,广澳深水港码头在保税区经营运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澳港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保税区加快区港联动、工贸物流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