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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区内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国际惯例试行自由贸易区政策,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验;负责区内改革和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按有关权限,受理审批区内基本建设的各种手续,代发有关证件;组织建设和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其他权限等。
(二)人员情况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共有财拨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8人,退休人员1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49.6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749.6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49.6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749.61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49.61万元。
四、说明
(一)三公经费变化原因:因公车改革,大幅度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支出,公务用车费用由21万元缩减为4.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50%。
(二)因我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才收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故公开时间推后,今后将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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