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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19-12-24 10:2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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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认真梳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地震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作为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的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继续深化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市、区(县)两级两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核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对《汕头市地震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务,紧扣时间节点完成。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服务(参观防震减灾科普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查询”“地震目录查询”3个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汕府办〔2019〕23号)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发文登记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做到“谁起草,谁负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2019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清理文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年修订)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做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贯彻落实。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行政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征询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意见,经集体讨论,合理合法地做出相关决定。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照有关规定,我局不存在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及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情形。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通过《职权核准公告》,明确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及各科室具体执法责任。我局《汕头市地震局权责清单》,共计2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8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其他事项14项,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我局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做到有案必归。2019年度,我局没有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为确保《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有效执行,维护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摸清我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更好地为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提供基础数据,我局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开展《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7年修订完善了《汕头市地震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汕头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于2018年印发实施并在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9年,严格按照汕府办传〔2019〕45号文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制定市地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到每个项目均在审批系统上登记备案,并及时予以公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目前有13名在职干部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法执法证更换、注销工作,我局不存在未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上岗执法情形。

      5、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局没有收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没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没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建议。自觉接受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2019年度,不存在市审计局到我局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人民法院没有提出司法建议,不存在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亦不存在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等情形。提高12345热线服务水平,我局继2014年接入12345服务热线以来,及时更新完善12345服务热线知识库,提高热线电话服务水平,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单处理。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2019年没有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情况。我局作为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我局没有对外服务对象,不存在公平竞争情况,未发现出台或主动调整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精神,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及工作动态,每年作出年度报告。按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包括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目前国家对网站安全工作要求日趋严格,网络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为了更好地方便统一管理,统一进行安全防护,根据有关要求,我局向市政府申请在国家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永久性关停“汕头市地震局”网站,并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中开设“防震减灾”专栏,将原汕头市地震局网站中的内容迁移至该栏目。我局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在局门户网站和“汕头信用网”上进行信息信用双公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事项“双公示”的归集交换和单位网站公开展示工作。利用局LED显示屏及时公布地震信息、汕头新闻、地震科普宣传、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汕头市地震学会组建的汕头市防震减灾宣传服务队,多次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培训,2019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8场次。为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知识宣传和地震速报信息发布工作,2014年以来我局和汕头市气象局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地震信息发布合作框架,成立合作工作小组和专责小组,建立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我局将全市地震工作部门领导干部、防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中小学校校长、防震减灾助理员全部纳入广东省地震信息平台。严格执行《市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加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一旦发生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利用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地震行政执法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析法、以案释法,2019年不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件。抓好地震舆情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客观回应舆情。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应急机制,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办事。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有关规定,按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自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关于认真做好信访基层业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汕头市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汕头市地震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信访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法律责任,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度、记录制度、一次讲清制度、负责人跟踪制度及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制度等;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做好信息系统登记和统计报告。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和信访网站管理后台密钥管理,自联通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以来,信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日登录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查看信访信件。至今,我局一直未接收到信访信件。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我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存在群众举报投诉事件。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7、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法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结合防震减灾宣传周等时点,参加国家、省地震局举办的防震减灾法制讲座。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参加汕头市政府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和考试,登陆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网页按规定全部完成网络培训课程。完成了宪法、知识产权、环保以及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执行《汕头市地震局会议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组织全局干部多次参加防震减灾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开展全市汕头市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观测员培训班,着力提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观测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地震观测质量。在普法活动中带动全局干部学深学透,提高全体干部执法能力。我局吴华强副局长加入汕头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就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汕头市地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科室设置、人员配备,2019年因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健全本部门法律顾问机制,聘请法律咨询顾问,负责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我局通过局党组会议听取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切实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工作亮点

      一是聘请法律咨询顾问。建立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我局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我局聘请了法律咨询顾问,负责合同审核及其他法律咨询事项等。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组建汕头市防震减灾宣传服务队,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防震减灾宣传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经常性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培训。依托“汕头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向社会公众发布防震减灾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汕头电视台、金源大厦LED多媒体屏幕播放应急避险广告。创新宣传渠道,与广告媒体合作,在时代广场周边的灯箱广告和跃进路的灯箱广告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制作应急救援微电影《地震避险》公共电梯宣传片。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局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地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素质逐渐提高。但这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及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仍存在着差距。

      由于我国防震减灾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地震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地震部门受人力、物力、财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不仅被动而且不利。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行政执法程序设计不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地震部门属于弱势部门,行政执法难以落实到位。如抗震设防要求以及地震安评工作等纳入新改扩建工程审批备案制度不够完善。另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按照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加大力度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紧密围绕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两纲要一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坚持防震减灾方针政策宣传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科普宣传相结合,坚持社会公众宣传与重点对象宣传相结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加大对《防震减灾法》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宣传教育。平时,充分运用汕头市防震减灾科普场馆进行科普宣传。继续带领汕头市防震减灾宣传服务队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利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月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继续在全市六区一县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切实提升全市领导干部抗震安全知识水平。在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宣传,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广大市民防震避震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据《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敢于执法。行政执法权,是《防震减灾法》赋予地震部门的神圣权力,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查处。我市辖区内地震台网逐渐增多,有省属的汕头地震台,及众多的地震预警台网(点)分布在各区县,有遭遇设施被破坏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南澳地震综合台站的建设,涉及监测环境保护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员。其次是善于执法。执法的过程,也是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过程,地震执法难度较大,要循序渐进,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再次是加强监督和管理。目前我局虽然已无行政许可事项,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仍具备监督管理职能,由于缺乏有力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在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上,要明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强化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以省委办、省府办印发的《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为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转化为健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的强大动力,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大力推动广东省建设预警终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积极配合省局落实好“广东省示范城镇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基础数据收集及建设项目”,全力推动南澳地震综合台站建设,大力实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防震减灾科普馆扩建工作,着力加强城市老旧建筑、城中村改造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全力推进地震应急响应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等,完善创新地震信息向社会快速公布的渠道和方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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