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出国(境)费用 5万元;
2、公务接待费 5万元;
3、公务用车费 5万元;
其中:(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
合 计 15万元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