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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市本级2017年度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264户(另:151户申请家庭需补充资料,将在复审合格后补充公示)。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现将相关申请家庭(名单详见《符合2017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家庭名单(共264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即至2018年1月3日下午四时前)向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对公示家庭予以核准登记。
异议和咨询电话:88487968、88486082
监督电话:88487958
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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