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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2017-02-22 11:35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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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形成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0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公开范围及途径

    1.公开范围:

    (1)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概述等,全面反映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规章文件实时更新。实时发布国务院、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最新政策、文件等。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施工许可、燃气经营办事、企业资质核查等行政事项审批手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及办理程序等。

    (4)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公示。对行业监管情况及相应的行政处罚予以公示。

    (5)其他便民服务、信息公示。包括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窗口业务统计、造价站目次等。

    2.公开途径:

    (1)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住建专栏。依托住建专栏进行日常政务信息、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文件通知、法律法规等多方面信息公开。

    (2)汕头建设网站。依托建设网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2017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8条,执法类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网站点击数258.82万次。

    (3)邮件短信发布。依托建设网短信邮件平台,向各会员单位公开相应信息,共发送38519条信息,短信215310条。

    (4)多种公示方式并行。在办事大厅公开相应办事指南,同时在建设大楼宣传栏、建设报告期刊等实体宣传方面将办事程序、审批进程、处理结果等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没有产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部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整合并及时发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需公开的信息仍不够及时具体,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2016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创新制度,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做好重要信息转载工作。自2015年我局在"汕头建设网"建立《政声传递》专栏以来,该专栏集中发布转载信息,全面完善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16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做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主动公开。2017年,我局将在将继续确保及时转载行业相关重要信息,争取做到该栏目每日更新。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各单位需求,并广泛征集群众、媒体和相关企业建议,对门户网站的增减栏目设置或添加相关链接做适当调整、优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相关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相关审查、核实及备份管理程序,尤其做好行政审批公示公开和行政处罚公布等工作,既充分发布相关公开信息,做到透明阳光,又不涉密泄密。

    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覆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学习借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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