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依靠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门户网站“汕头建设网”的建设,致力构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的电子化政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特向社会公布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电话:0754-88566555;电子邮箱:stszjjoffice@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
1.公开范围:
(1)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概述等,全面反映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规章文件实时更新。实时发布国务院、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最新政策、文件等。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施工许可、燃气经营办事、企业资质核查等行政事项审批手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及办理程序等。
(4)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公示。对行业监管情况及相应的行政处罚予以公示。
(5)其他便民服务、信息公示。包括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窗口业务统计、造价站目次等。
2. 公开途径:
(1)汕头建设网站。依托建设网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共发布公开信息218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2条,执法类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1次新建下属事业单位概况,全年网站点击数104.82万次。
(2)邮件短信发布。依托建设网短信邮件平台,向各会员单位公开相应信息,共发送电子邮件4072封,短信184331条。
(3)多种公示方式并行。在办事大厅公开相应办事指南,同时在建设大楼宣传栏、建设报告期刊等实体宣传方面将办事程序、审批进程、处理结果等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没有产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部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整合并及时发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需公开的信息仍不够及时具体,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201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创新制度,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做好重要信息转载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汕头市委、市政府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主动公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15年,要重点做好国家、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转载工作,拟采取在“汕头建设网”建立《政声传递》专栏,集中发布转载信息,全面完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各单位需求,并广泛征集群众、媒体和相关企业建议,对门户网站的增减栏目设置或添加相关链接做适当调整、优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相关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相关审查、核实及备份管理程序,尤其做好行政审批公示公开和行政处罚公布等工作,既充分发布相关公开信息,做到透明阳光,又不涉密泄密。
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覆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学习借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