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依靠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门户网站“汕头建设网”的建设,致力构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的电子化政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特向社会公布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电话:0754-88566555;电子邮箱:office@stjs.gov.cn)。
一、概述
201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
1.公开范围:
(1)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概述等,全面反映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规章文件实时更新。实时发布国务院、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最新政策、文件等。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施工许可、燃气经营办事、企业资质核查等行政事项审批手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及办理程序等。
(4)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公示。对行业监管情况及相应的行政处罚予以公示。
(5)其他便民服务、信息公示。包括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窗口业务统计、造价站目次等。
2. 公开途径:
(1)汕头建设网站。依托建设网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共发布公开信息1658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6条,执法类信息17条,1次更新分局概况,全年网站点击数88.53万次。
(2)邮件短信发布。依托建设网短信邮件平台,向各会员单位公开相应信息,共发送电子邮件3586封,短信32515条。
(3)多种公示方式并行。在办事大厅公开相应办事指南,同时在建设大楼宣传栏、建设报告期刊等实体宣传方面将办事程序、审批进程、处理结果等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没有产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更新信息公开程序。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相关信息互动回应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模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市住建工作,支持我市住建事业的发展。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不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要求与培训力度,切实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逐步走向深入。加强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促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