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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2012-08-18 08:3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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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建设“依法、科学、便捷”政务环境的目标,依靠信息化手段,着力加强公众网站“汕头建设网”建设,致力构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的电子化政务平台,取得较好成效。
      特向社会公布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电话:0754-88566555;电子邮箱:office@stjs.gov.cn)。
      一、概述
      201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汕头建设网”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立了信息员报送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统计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完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局机构设置、规章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专栏政务、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粤府办〔2008〕56号)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和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网络,建立政府部门与群众、企业方便、快捷的双向沟通渠道,开辟了“便民服务”、“在线答疑”等栏目,实现政企直接交流;通过听取市民、群众、企业的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接受企业关于政策和业务方面的网上咨询,及时疏解、引导行业中带有政策和倾向性的问题,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五是关注民生重点。注重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的民生问题。2011年,参加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和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行的第六轮“打造阳光政务,构建和谐汕头”民声热线活动,解答群众电话、听众和网民反映建设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受到市民广泛好评。针对群众反映的11个问题,逐个落实专人予以解决,并对所有咨询问题进行电话回访和跟进,答复率100%。
      六是构建沟通渠道。利用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在全系统中广泛应用手机短信服务,实时发送文件通知,及时告知办事结果,自动发布招投标信息,群发防汛信息、文件通知等,2011年共发送短信息12多万条,构建起政府部门与公众方便快捷的双向沟通渠道。
      七是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市府办统一部署,通过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系统部分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程序、制度等进行了检查,有力地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住房城乡建设政府信息的方式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市政建设、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安全管理、科技教育、房地产业、建筑节能、工程造价等,公开信息包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市建设动态、新闻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201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局下发文件通知323件,公开办事结果类信息746条,工程招标投标类信息281条,主动发布动态政务类信息21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度没有产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与政府、企业和群众的要求以及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有不少差距。201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创新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汕头市委、市政府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采取“汕头建设网”等方式,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政府信息作为切入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汕头建设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网站信息发布、查阅、服务等功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并探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检查、考核、督促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回复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学习借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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