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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建中心,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BIM辅助审查的通知》(粤建市〔2026〕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明确,我市于2026年11月1日起立项(含核准、备案),且属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范围的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涉密工程除外),设计单位需按省厅文件要求进行BIM设计,并使用省设计文件管理系统(下称“系统”)进行模型自检,通过自检后将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一并上传系统;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图环节需同步审查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
实施过程中如遇系统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省系统技术服务人员协助处理。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BIM辅助审查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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