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02-02 18:01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市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和方式

      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依托“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网址:https://zfcxjst.gd.gov.cn/zcps),全面实行线上申报、评审。申报人统一通过“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重复提交电子材料。

      汕头市采取先线下纸质材料审核、后“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线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凡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应严格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线下流程

      全套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核。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并携带有效身份证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1.报送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公休日除外)。)

      2.申报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1902室,联系电话:88572011)。

      (二)报送材料线上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复核同意后,申报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扫描纸质材料(PDF格式),于2026年3月20日下午5:00前按要求完成上传全套电子材料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请留意“省建筑工程评审系统”审核状态或通过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审核状态为“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初审通过”的,请按系统页面提示进行在线缴费;审核状态为“申报人重新修改”的,请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材料的时限为7个自然日,逾时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3.各单位申报材料通过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线上初审并缴交评审费后,请于2026年4月1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教科(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1704室),具体包含:《广东省职称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A3 纸打印一式45份)。逾期报送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的职称业务经办人在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使用法人登录方式自行注册账号。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加入白名单、维护本单位信息、绑定申报材料审核的单位。

      2.申报单位账号设置完毕后,申报人在个人信息栏目完善信息并绑定现单位,下载《使用手册》并根据指引完成材料填报。《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有关类目不得自行增减。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核对章后再扫描上传。申报人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2月2日09:00至3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各单位(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若申报人到现工作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申报职称时要同步在现工作单位和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在评前公示表上两家工作单位都要审核盖章。

      四、规范填报及不予受理情况

      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必需严格按省住建厅要求整理,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建筑高评委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价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未使用规定表格、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申报材料非电脑输入打印;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