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委托市定额站于2024年3月起对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以多样性、随机性、公平性为原则,共抽取了16家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实施检查。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受检单位均能按要求配合检查工作,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编制符合国家规范及省、市相关计价依据,质量整体情况良好。本次检查设置成果文件检查分值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15家受检单位检查结果为“合格”,1家受检单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检查合格率达93.75%。受检单位检查结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存在问题
(一)资料管理不规范。送审图纸版本有误,佐证资料不完整。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工程项目编码重复,项目特征未按清单规范、现行计价规范要求进行描述,计量单位不一致,综合单价不一致。
(三)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及套价错误。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算、错算,定额子目错套、多套、漏套,工程量计算书未提供或内容不完整。
(四)材料价格取定未按规定执行。部分需以市场询价方式定价的材料未能提供询价依据,所询价格偏离市场,相同材料价格不一致。
三、处理意见
(一)受检单位应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扣分项目,深入分析原因,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并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广泛提高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意识,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二)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广东中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于检查分值低于70分(含70分)的受检单位,市定额站及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成果文件编审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任务,并要求在7月31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被约谈的7家受检单位已全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注重检查成果运用,将专项检查与常态化检查相结合。将被约谈受检单位列为常态化重点监管对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回头看”,抽查被约谈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效能,严格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全面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向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单位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深入研究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育与管理,开展内部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同时,要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管理规定与要求,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三级质量复核机制及询价等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切实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二)各单位的法人代表、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与积累,强化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执业能力。积极倡导并践行规范行业行为的理念,严格遵守行业准则,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共同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竞争环境。
(三)在当前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背景下,各单位应积极响应政策导向,勇于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的建设工程造价服务模式。通过不断创新与实践,努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附件: 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