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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2023年度汕头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3〕822号)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部门的职称申报工作。要对照有关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将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电子文件夹等资料集中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报送材料人员要提交材料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三、报送时间、地点。受理材料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704室),联系电话:88572011。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3〕822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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