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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汕头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通知
  • 2023-05-25 09:09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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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服务,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汕头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建审办〔2022〕6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汕头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是指社会投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扩建仓库和厂房等工业建筑。

      (二)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是指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查,进一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工业用地项目。

      (三)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工改工”项目。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保留现状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性质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指在保持用地现状和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微改造”和“混合改造”模式进行的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设施提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上述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国家安全事项、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永久性保持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除外。

      二、风险管控等级

      根据《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本通知实施范围内项目原则上参照Ⅲ级风险项目进行监管。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指导性监督执法检查,在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做好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

      三、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本通知实施范围内项目的参建单位要坚决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充分利用市质安专家交流平台,加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切实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通知实施范围内项目开展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可简化为两个环节:一是在项目开工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包括确认参建五方到位情况、查看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召开质量安全监督首次交底会议、核验施工图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等;二是在项目建设至主体结构封顶后、装饰装修施工前实行一次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技术检查的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服务。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参建单位内部风险管控是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重要体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服务,协助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

      (二)动态监管,严格执法。相关建设项目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采取限期整改、约谈、动态扣分、责令停工、移交处罚直至提请省住建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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