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3年汕头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 2023-02-27 10:19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有效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汕双随机办〔2022〕1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3月起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单位,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包括企业市场行为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两方面内容。

      (一)企业市场行为:主要检查委托合同的完整性;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主要检查被抽查项目是否已在“汕头工程造价监管系统”或“汕头市工程建设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上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格式、签章、编审人员资格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等内容。

      三、检查安排

      (一)现场核查。3月中旬起,我局将组织检查人员到受检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附件1),由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受检单位。

      (二)随机抽查。从受检单位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中随机抽查1份成果文件,由我局组织专家按照《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反馈受检单位,由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结果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实施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311号)有关规定实施扣分,并将结果纳入“汕头市工程建设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表》内容进行自查,自觉纠正本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并准备好2022年咨询项目汇总表及档案备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在场配合检查工作。

             (联系人:张映丹;联系电话:0754-88566253)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wps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wps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