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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3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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