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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征集汕头市第二批绿色建筑专家库的通知
  • 2023-02-07 10:41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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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含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针对现有专家库专家缺少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领域专业的问题,经研究,我局决定补充征集“汕头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现就做好专家库专家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各高校、科研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事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审图、施工、造价、咨询、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重点征集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领域的绿色建筑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责任心强。从事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熟悉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建筑节能设计与审查、施工与监理、检测与验收,运行管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了解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提供绿色建筑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协助制定绿色建筑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文件;

      (二)参与一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

      (三)参与汕头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评审和节能建筑、科研项目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四)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宣传等活动;

      (五)承担交办的临时工作等。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专家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单位推荐,按下列程序申请入选专家库专家: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推荐者填写《汕头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或注册证的复印件;

      (三)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请各单位及个人如实填报申请,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1504室(建筑科技发展科),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联系邮箱。

      (四)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专家库按照申请自愿、择优入库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原则上每年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查,并公布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应用情况,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补充入库、调整出库,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我市第一批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如有职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变更,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第一批汕头市绿色建筑专家信息变更表》报送至市住建科技科。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捷帆  方岱霖 联系电话:0754-88572048

      电子邮箱:stzjjzkjk@126.com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

      附件:1:汕头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2:第一批汕头市绿色建筑专家信息变更表.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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