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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完善统计指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去年已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处理,为加大清理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清理本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有工作调动、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请敦促其本人或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按有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
二、请各缴存职工及时配合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以免因时间拖延造成正常手续无法办理。
三、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相互转告,共同完成处理封存账户工作。具体请咨询各归集银行缴存网点(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便民服务”栏目可获取银行网点联系方式)。
附件:办理指引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日
附件:
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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