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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 2023-01-17 15:41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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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计划发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2023年2月13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招标模式),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发布项目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获得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不足一个月的项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招标活动的,可不发布招标计划。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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