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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2-06-24 18:00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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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服务工业项目建设。从工业企业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的需求出发,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住建领域促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若干措施如下:

      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以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成市电子交易平台和省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完成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的对接,建成电子保函递交系统,实现投标人在线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功能。同时,以银行保函、担保函、保证保险合同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切实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降低市场运行成本。

      凡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作出符合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性要求承诺,并已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上传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推送给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凡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带方案或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可一并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自然资源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步审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通过后同时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凡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在800万元以下(不含800万元)的工业建设工程,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实行工程监理,给予工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工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业项目可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结合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自主灵活选择分三个阶段、两个阶段或者不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加快项目建设的启动速度、提高投资效率。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实行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查验、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联合验收。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验收审批”的运作模式,针对联合验收业务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验收部门进行集中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整合窗口、简化流程、联合审批、压缩时限等举措,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从递交申报到各专项职能部门预审、验收,覆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全过程,各事项不互为前置,并联办理,将联合验收时限控制在9个工作日以内。

      七、工业项目实行分段分批竣工验收制。分段分批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在完成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和消防验收(备案)后,现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即可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可在最后一段(批)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与规划条件核实和消防验收(备案)合并实施联合验收。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工业项目分段分批竣工验收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八、凡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国家安全事项、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永久性保持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不列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带方案或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

      全市住建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以更大的担当作为服务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局对口业务科室沟通反映,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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