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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市定额站: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粤建标〔2021〕1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粤建标〔2021〕193号).pdf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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