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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汕标定通〔2021〕5号)
  • 2021-09-16 17:43
  • 来源:汕头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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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积极为政府部门出谋献策,我站拟组建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加入专家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建设、设计、施工、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及其他建设相关行(企)业,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城市交通轨道等专业工程造价工作,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计价管理、投资控制、可行性研究、工程成本分析、工期管理、劳务分包等方面有丰富实践与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熟悉建设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或者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了解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受委托的工作;

      (三)在申报时间之前连续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2.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3.在省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担任建设工程造价专家职务;

      4.参加2010年之后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四)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受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任务。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申报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荐人的同意;个人自荐的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并证实申报内容。

      申报加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如实填写《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申请表应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技术人才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重点项目工作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资料;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家职责

      受我站委托,为以下建设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

      (一)参与研究和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及相关专业课题研讨、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行业内的沟通与联系,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

      (二)为我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计价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和造价争议调解工作;

      (四)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检查、核查、评选活动;

      (五)协助调查建筑设备、材料价格;

      (六)完成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五、专家管理

      专家库按照申请自愿、择优入库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我站每两年定期公布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应用情况,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六、申报时限

      申报人员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及其他纸质材料报送(邮寄)至汕头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定额管理科(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408),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tszjz@163.com。

      联系电话:0754-88566253。

      附件: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申报表.doc




    汕头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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