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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 2021-02-05 19:42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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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各区县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根据《汕头市建设工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流动管控指引》《汕头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汕头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转发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倡议春节版“工地八条”的通知》《汕头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改局、工信局1月18-25日对所管辖建设工地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项目工地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据统计,共检查建设工地项目296个(其中,市住建局抽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99个,交通运输局抽查公路工程项目14个,水务局抽查水利工程项目60个,发改局抽查能源项目23个)。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发改、工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责任。按照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要求,对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二是持续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坚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要求启动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明确了主要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了疫情防控值班及报告制度。三是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及时向各区县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转发了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人员流动管控指引、应急处置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下发了“倡议书”和“春节版工地八条”等宣传海报共8000张,加强人员摸查,建立工地工人动态管理,并组织了对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项巡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了下列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不够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模式,未按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部分企业虽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但人员未到位,工作未布置,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未实质性运转。

      二是部分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还不到位。个别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重点区域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厨房作业人员未佩戴口罩,防疫物资配备不足,防疫宣传氛围不够浓烈;个别项目对人员出入管理不严,台账记录、工人离场记录等不及时;部分场区存在积水现象及卫生死角,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人员健康档案以及未落实现场防疫管理要求,未对全体员工体温进行监测登记,存在员工漏测登记情况;值班人员制度只停留于形式等。

      督查组已按要求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加强排查。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针对本次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排查,全面对标整治。

      (二)严格措施,压实责任。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区县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进一步严格措施,压实责任,对工地情况从严检查,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工地严肃处理,确保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持。

      (三)加强管控,保障后勤。参建各方要抓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施工人员流动管控,并落实参建各方后勤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好留岗人员的生活,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

      (四)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确保响应及时、报告及时、调度及时,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及时防范应对突发事件。



    汕头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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