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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汕住建市函〔2021〕1号)
  • 2021-01-15 18:25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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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欠薪综合治理,扭转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转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0〕17号)精神,和《汕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11至12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所有在建项目中随机抽查确定受检项目,开展落实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我局成立两个检查小组,由局业务科室牵头市质安中心和各区县住建部门组成,派出检查人员156人(次),车辆35台(次),共检查项目35个,发出责令限期整改和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询问民工160余名。通过实地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资料、面对面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在建项目落实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平台建设、分账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三本台账”及设立“民工维权告示牌”、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等建筑市场行为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住建部门对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普遍重视,把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建筑市场日常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督促在建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制度,严格落实好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

      二、主要表现

      本次被检35个项目中,有28个被检项目能按规定对接市级用工实名制平台,占受检项目单位的80%;有26个被检项目能按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占受检项目单位的74.28%;有24个被检项目能按规定建立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三本台账”,并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占受检项目单位的68.57%;有24个被检项目能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占受检项目单位的68.57%。通过询问在建项目160余名民工,绝大部分民工反映能够按月足额领到工资,未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汕头市濠江区全区污水管网完善建设项目”在本次检查中,落实工作较好。发出责令限期整改的项目绝大多数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少数项目正在落实中,支付工人工资各项制度得到了加强,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收到一定成效。

      三、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也发现部分被检项目在用工实名制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及监理行为上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部分被检项目仅完成对接市级用工实名制平台的工作,但项目每日考勤率、更新率较低,甚至有少数项目出现无人打卡现象,且工人基本信息录入上传不完全不及时;少数被检项目存在未完全通过银行卡发放民工工资的现象,且开立的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不运作,仍然采取现金的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个别建设单位未严格按要求每月将工程进度款的15%以上直接拨至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之中,无形中助长了施工单位不通过银行卡发放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部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未到岗履职、且请假手续不完整,部分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个别项目总监担任三个以上项目的总监,个别项目专业监理在多个在建项目担任总监或专监;部分项目“三本台账”信息不齐全,登记内容不全面。

      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是:1.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存在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运作不规范,未能反映出将工程进度款的15%拨付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承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且现场派驻技术力量薄弱、监理人员配置总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等问题;2.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一期)项目,存在实名制平台无打卡记录、无法提供今年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账单流水、项目负责人未到岗且请假手续不严谨、项目管理团队未落实考勤记录、监理人员配置不足,监理队伍查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3.汕头市外砂新溪两镇供水管网改造(首期)工程-市政管网一阶段项目,存在监理队伍到位少、履职差,且监理人员还其他项目任职的问题;4.年产2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存在工人工资支付专户账户不运作、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项目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差等问题;⑸和平镇桥上旧音像综合市场“三旧”改造项目(阳光雅园),存在实名制平台信息录入不全、未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的15%至民工工资专户、民工工资支付专户未运作、用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民工工资、监理技术力量配置不足、总监未到岗履职且请假手续不严谨等问题。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单位,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作出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质安中心要高度重视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重点从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入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并按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学习工作,增强建筑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要重点推进在建项目落实好实名制平台建设要求和信息对接要求,严防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欠薪事件的发生。三是对仍未按照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且未上线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的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在上线对接工作未完成之前,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每月对未上线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的综合检查,重点严查其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四是对不在岗、不履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项目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符合汕头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个人和单位,要依法提请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二)参建各方要落实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一是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要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将工程进度款的15%以上作为民工工资款直接拨入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二是施工单位要认真对照并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实名制平台系统建设和信息对接工作,将实名制平台系统作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按规定与每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建立内容准确完整的“三本台账”;要认真落实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要严格按维权信息告示牌格式要求,规范制作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信息,保障民工诉述信息准确无误,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监理单位要将落实实名制、分账制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内容纳入监理工作范畴,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实名制平台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反映并要求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请假制度,对利用请假而规避履职的项目负责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要加大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力度。充分发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作用,形成攻坚行动的合力。今后,对未完成实名制对接市级用工实名制平台工作、完成实名制对接市级用工实名制平台但项目每日考勤率达不到50%以上的项目,我局将直接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的履职责任,直至将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进行上网通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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