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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轮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汕住建质函〔2020〕59号)
  • 2021-01-05 11:55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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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2020年10-11月,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方式,我局委托市质安中心对所有受监的正常在建项目以及区县监管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20年10-11月份,“双随机”检查组以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64人次,共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8个(区县项目3个),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0个、商品住宅项目2个、市政道路项目6个;累计查处问题114个,其中人员在岗问题4个、工程质量问题30个、质量检测问题12个、安全文明施工问题36个、扬尘治理“6个100%”问题32个,发现安全隐患68处。

      本轮检查中,我局共向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向区县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向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等项目存在问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等2人次发出《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累计记分6分;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和平镇桥上旧音像综合市场“三旧”改造项目(阳光雅园),对潮阳区住建部门发出《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1份,建议对相应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人员缺岗继续存在。检查的18个项目中,其中4个项目存在管理人员不到岗现象,占比22.2%。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项目、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和平镇桥上旧音像综合市场“三旧”改造项目(阳光雅园)等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监、专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

      (二)质量管控措施不落实。检查中发现,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周边支路及支河涌工程施工方案不完善、隐蔽记录、报审记录无日期;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项目部分抹灰层灰饼过厚、部分滴水线背部过厚;和平镇桥上旧音像综合市场“三旧”改造项目(阳光雅园)桩基检测方案未按现行规范要求编制,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指标设计未明确,基坑开挖方案对软土层的处理未明确相应措施。

      (三)质量检测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发现,护堤路(杏花路-公元厂)拓宽改造工程部分检测报告无特定二维码标识;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的报告批准人无持证上岗;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未能提供平板载荷试验、机械连接试验、防水卷材检测报告。

      (四)施工安全仍需加强检查中发现,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周边支路及支河涌工程等部分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规范,未落实电箱“四个一”,电线过路无保护;汕头市黄河路(泰山路-东厦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桥面局部安全网围蔽不严密、桥面局部建筑材料凌乱;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项目外架安全网局部破损、脱落,内立杆未设置水平网;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和平镇桥上旧音像综合市场“三旧”改造项目(阳光雅园)等项目基坑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

      (五)“6个100%”措施仍未完全落实。检查中发现,护堤路(杏花路-公元厂)拓宽改造工程等部分项目裸土遮盖未做到100%;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项目、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等项目大门口未设置洗车槽及高压冲洗设备;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等项目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公益广告设置不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针对我局本轮“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对照排查,全面对标整治。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要参照我局开展检查的内容、方式,突出共性问题,对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展排查检查,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稳步提升。

      (二)严格执法,重典治乱。针对本轮“双随机”检查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项目,特别是我局发出《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所属区(含功能区)住建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立案调查,对调查确认违法行为属实,达到行政处罚情形的,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重点针对抽检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对于抽查发现未落实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汕头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格予以惩处。

      (三)岁末年初,安全为先。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四)完善体系,提升品质。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强化各方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努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定期对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工作情况作总结,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研究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建章立制,强化督导。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立足标本兼治,着眼长效治理,建章立制,完善工程监督和行业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管职责;要重点研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工程质量标准化、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等专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力争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成效上取得新突破。鼓励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并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发展水平。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和指导中,对工作不力的应予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应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附件1-2:2020年10-11月份双随机检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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