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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市通〔2020〕18号)
  • 2020-11-06 18:23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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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0〕17号)精神,及《汕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欠薪综合治理,扭转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态势,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际,定于2020年11月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相关中央领导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抓小抓早,源头化解,通过开展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抽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落实到位,预防和化解建筑项目重大欠薪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在建项目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的各项要求,确保2021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扭转年年整治、年年欠薪的被动局面。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本次检查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具体检查内容是:

          (一)对标根治欠薪,落实“两查两清零”。一查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欠薪处理工作台账;二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两清零”即做到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新欠案件动态清零。

          (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各项制度。对照《条例》,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资金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实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

          (三)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对今年已查、经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由市局市场监管科牵头市质安中心和各区县住建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书面资料等方式,抽取在建项目进行交叉检查(具体安排详附件二)。本次受检项目针对局重点关注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所抽项目数量如下:金平区2个、龙湖区2个、濠江区4个、澄海区2个、潮阳区2个、潮南区2个、南澳县2个、保税区1个、高新区1个、华侨试验区2个、市直项目6 个。所抽中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需到位接受检查。

    检查时间定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住建部门要认真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相关中央领导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汕头市住建局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附件一)的要求,落实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检查内容事先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二)原则上有派员参加检查组的区县当日不接受检查。请区县参加检查组人员于上午8时45分到我局办公楼前集中。

         (三)我局将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对符合《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住建〔2019〕25号)规定的,将列入汕头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并视情报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车辆保障

             请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行政7座执法车(带司机)1台,负责保障本次检查。每日上午9时,下午15时在局办公大楼前集中上车出发。



                附件一:汕头市住建局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

                附件二: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安排表

                

               附件:1-2.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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